新闻快报
2015市场监督管理论坛在郑州召开, 聚焦新《广告法》
2015-09-24 来源:新闻中心9月22日,“2015市场监督管理论坛”在河南郑州召开。本次论坛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河南省人民政府主办,中国市场监督管理学会、中国广告协会、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承办。
本次会议的主题是“广告——新法律,新理念,新发展”。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甘霖在会上作主旨演讲,河南省副省长王艳玲到会致辞,中国市场监督管理学会会长何昕主持会议。中国广告协会会长杨洪丰、国务院法制办工交司司长张建华、国家工商总局广告司司长张国华、河南省政府副秘书长王梦飞、河南省工商局局长周春艳、中央电视台副总编辑程宏、中央电视台广告经营管理中心副主任李怡、百度公司党委书记兼副总裁朱光、武汉大学教授张金海、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赵旭东等来自政府部门、媒体、高校、企业的280余位嘉宾参加论坛。
今年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自9月1日起施行。在新《广告法》实施当月举行本次论坛,无论是对监管部门来说,还是对广告主、广告公司、广告发布机构和广告学界来说,都非常及时、十分必要。论坛为大家创造了一个相互交流、相互学习的机会与平台,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大背景下,宣传贯彻实施新《广告法》,积极探索加强广告法治建设,着力提高广告监管执法水平,推动广告业发展。
甘霖
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甘霖指出,近年来,广告业发展迅猛,在发展和监管上呈现出新情况、新问题,亟需修订《广告法》予以规范。新《广告法》的颁布实施,对于巩固完善我国广告业发展的法制基础,规范广告市场秩序,激发广告市场活力,更好地促进广告业健康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新《广告法》亮点颇多,集中体现在更加关注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更加关注严格规范广告市场秩序、更加关注广告业创新发展、更加关注发挥广告社会文化功能、更加关注履行广告监管职责等方面。
甘霖强调,新法律彰显新理念,新《广告法》的公布实施,标志着我国广告市场监管和广告业发展在法治的轨道上步入了新常态。保障新《广告法》的贯彻实施,需要坚持法治引领,不断创新监管理念和监管方式,努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力维护广告市场秩序,为广告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要强化执法,在前期整治工作基础上,以更大的决心、更强的力度、更有力的措施,切实履行广告监管职责,形成长期持续的法律震慑,努力形成监管新常态;要与时俱进,积极创新监管方式,加强大数据运用,全面建立大数据管理下的广告市场监管体系,加快实现互联网广告全方位监测,充分运用信用监管手段,营造诚实守信的广告市场环境;要凝聚力量,完善整治虚假广告部际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建立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长效管理机制,更好发挥行业组织和社会组织作用,加强与新闻媒体协调配合,充分调动社会公众广泛参与,推进形成协同监管和社会共治的广告市场监管新格局。
甘霖表示,新法律、新理念,归根结底是要实现新发展。要达成这一最终目标,需要进一步强化广告作用,引导消费,扩大内需,加强品牌建设,服务经济发展提质增速;不断优化顶层设计,通过松绑减负提供更多政策机遇,将制度激励与市场运作相结合,推动广告资源优化配置,促进企业集聚发展,营造广告业发展良好政策环境;持续提升服务水平,促进行业自我规范发展,完善行业管理和自律机制,提高服务水平,促进形成更有利于行业发展的外部环境。
程宏
中央电视台副总编辑程宏表示,随着我国广告业的飞速发展,广告经营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广告监管执法工作也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广告法》的颁布实施,是新形势下规范广告市场秩序、加强广告市场监管的迫切需要,也是促进广告行业健康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必将推动我国广告行业的转型升级。
程宏说,作为国家电视台,央视的广告经营不是简单的经济命题,而是一个肩负多重责任的社会活动。一方面要发挥好国家级宣传平台的重要作用,做好商业广告营销,以此推动企业品牌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更要强化使命意识和担当意识,发挥好业界表率作用,做好广告审查和公益广告宣传,承担起媒体的责任和担当。
会议期间,甘霖副局长与国务院法制办工交司司长张建华、国家工商总局广告司司长张国华、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赵旭东等一起作为对话嘉宾,参加高端访谈,结合新《广告法》的颁布实施,围绕加强广告市场监管、促进广告健康发展等论题展开了对话交流。中央电视台《中国政策论坛》栏目对访谈作现场录制。
中央电视台广告经营管理中心副主任李怡在录制现场发言表示,多年来,央视始终坚持社会效益第一的原则,以法律和主管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为依据和准绳,确立了比行业标准更高的自身广告审查标准,逐步形成了一整套科学、严密的广告审查机制,保证了广告的真实性,实现了广告播出“零违法”,成为电视界同行的表率。今后,中央电视台将一如既往地严格遵守新《广告法》,杜绝一切虚假广告在央视播出。
附:中央电视台副总编程宏主题演讲《遵循广告法律规范,践行国家媒体责任》全文。
尊敬的甘霖副局长,各位来宾,各位朋友:
大家上午好!
在新《广告法》实施当月举行这次论坛,可以说非常及时又十分必要。感谢国家工商总局为大家创造了一个相互交流、相互学习的机会与平台,共同探讨新《广告法》实施背景下的媒体广告经营。
广告业是现代服务业和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伴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日益完善,我国广告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发展成就,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当前,随着我国广告业的飞速发展,广告经营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广告监管执法工作也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广告法》的颁布实施,是新形势下规范广告市场秩序、加强广告市场监管的迫切需要,也是促进广告行业健康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必将推动我国广告行业的转型升级。
一、履行大众传播媒介的广告责任
广告已经成为媒介传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引导受众购物行为方面起到了越来越大的作用。好的广告,不仅能让受众愉悦地接受广告信息,从而采取购买行为,更能构架起沟通消费者和广告主的桥梁,传递真实可靠的产品信息。大众传播媒介作为《广告法》三大责任主体之一,应对广告受众、广告主、广告环境承担三方面社会责任,促进提升媒体公信力,依据法律准绳,以社会效益为主,刊播让受众愉悦、让消费者放心的广告信息。
一要让受众接受真实有效的广告信息。广告传播中大众传媒社会责任首先表现在让受众接受真实有效的广告信息。真实性是指广告内容要真实、准确、明晰,不得造假、夸大、含糊,保障产品信息实事求是、厂家具有合格资质、广告承诺真实有效、数据表述客观准确,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这是大众传媒广告活动的根本原则和基本规范。广大媒体作为最后一道防线,应该严把广告审查关,确保绿色广告环境,将虚假违法广告挡在门外,让广大受众不被误导、权益不受侵害。
二要维护广告市场良好秩序。大众传媒应当对广告主依法履行广告合同,拓展丰富广告发布形式,构建高效广告发布平台,对广告信息负起审查责任,避免虚假违法广告行为限制、破坏公平竞争,通过维护广告市场环境强化广告功能,促进企业创新、加快品牌建设,为企业发展和市场繁荣创造提供有力支撑。
三要传播积极社会文化。大众传媒应当履行公益广告发布义务,推动社会事业,倡导良好风尚。促进政策宣传普及,营造团结和谐、风气正、作风实等先进政治生态环境。注重传递正确消费观念,引导良好消费习惯。通过广告这一精炼富有创意的形式,传播优秀传统文化,提升国家软实力。
二、中央电视台广告的社会担当
中央电视台作为国家电视台,广告经营不是简单的经济命题,而是一个肩负多重责任的社会活动。一方面要发挥好央视这一国家级宣传平台重要作用,做好商业广告营销,以此推动企业品牌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更要强化使命意识和担当意识,发挥好业界表率作用,做好广告审查和公益广告宣传,承担起媒体的责任和担当。
(一)履行社会责任,多方面完善广告审查机制。
长期以来,中央电视台始终坚持社会效益第一的原则,以国家法律和主管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为依据和准绳,认真开展广告审查工作。具体而言,央视从以下多方面保证了广告审查的质量:
一是强化组织建设。搭建全流程、细分工的广告审查机制,大力推动立足于央视广告中心市场驱动型的部门建设,对全台广告进行统一经营管理,突出监督制衡系统审查功能,重点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责任平衡。
二是健全制度保障。不断完善文档管理和抽查制度,实行初审、终审两级审查,集体会商、层层把关,严捕“漏网之鱼”。完善前置审查流程,为制作公司提供审查服务和建设性意见,提高广告通过率。
三是严格流程控制。制定管理流程,设计全新的业务操作系统,加强舆情监测,接受社会监督,着力提升广告审查硬实力。
四是密切多方协作。与相应机构建立有效的协调合作机制,获取各方专业支持,掌握、领会国家政策法规变化和监管要求,及时了解行业动态,得到行业指导。
五是加快团队提升。全面推进宣传培训,开展案例教学法,汇编广告审查教材,落实岗位实习,加强实践指导,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提升审查团队专业水平。
六是保障系统支持。建设信息平台,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撑,通过数字化保证资料完整性,对广告审查播出实行闭环控制,堵住了人为因素可能造成的漏洞。
(二)贯彻实施新法,全方位落实广告法要求。
中央电视台既是大众传播媒介,又是国家电视台,需要主动带头落实新《广告法》。自2014年8月新《广告法》修订草案公布以来,中央电视台多次参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组织召开的专项会议,积极参与新法制定前期研讨,提出意见建议。在新法颁布实施后,我们又做了大量的工作:
第一,加强新法培训宣传。通过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北京市工商局、中国广告协会等部门组织的新法学习培训活动,领会新《广告法》精神,学习新法具体规定,主动向监管机关和专家学者咨询探讨新法适用问题。面向数十家广告公司媒介员举办了广告审查培训活动,自新法颁布以来,共举办了数十场培训会,培训广告公司媒介员590人次。
第二,深入开展内部自学自查活动。多次组织内部员工围绕新《广告法》修订条文,挖掘广告实务争议点和问题点,开展自查自纠,主动清理不符合新法要求的广告,已经通过技术手段限制了174条药品、医疗、医疗器械、保健食品代言人广告,76条不满十周岁未成年人代言广告等。
第三,及时更新广告审查标准。依据新《广告法》及时修订内部广告审查标准,从严审查新法重点约束的行业。借助主管部门的数据系统加强对企业的信息检索,将违法经营的企业挡在门外,降低消费者权益受损的概率。
第四,全面加大新《广告法》宣传。主动承担普法宣传,投资制作了数十条高品质、形象化的新《广告法》宣传片在全频道循环播放,广泛宣传新《广告法》的精神内涵,营造学法守法的社会氛围。
第五,积极制播精品公益广告。中央电视台历来重视制播公益广告工作。新《广告法》对大众传媒发布公益广告的义务做出了明确规定,作为国家电视台,我们更有责任、有义务率先落实法律规定,积极制播体现国家气质和精神追求的公益广告,不断扩大公益广告在国内国际的传播。
央视副总编辑程宏在论坛期间接受记者采访
三、提出几点希望
在依法治国的今天,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是各行各业应该遵循的基本要义,广告行业也不例外。正是得益于政府监管部门长期以来的依法行政和政策引导,中国广告业才实现了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从不规范到逐渐规范的健康持续发展,成为世界第二大广告市场。在此感谢政府部门对媒体广告行业的支持和帮助。借这个与监管部门交流的机会,我也从媒体广告行业发展的角度,谈几点意见和建议,供大家探讨。
第一,政府监管部门要积极推动广告业健康发展。在文化产业振兴的大背景下,在媒体融合发展的大形势下,政府监管部门应该为媒体广告行业争取更好的产业政策,让媒体广告行业享受到中国经济转型升级的市场红利。新《广告法》,包含了许多比以前更加严格的监管条款,这些监管措施只是手段,促进广告行业健康发展才是最终目的。我想,这应该是执法者和守法者的共识。因此,在各家媒体执行新《广告法》的过程中,我们衷心希望各级政府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强广告的事中事后监管,净化广告市场环境。
第二,希望尽快出台新法配套实施细则。上位法作用的发挥离不开下位具体细则的支持和保障。我们媒体在践行新法过程中,遇到了解读适用新《广告法》方面的困惑。由于新法配套的细化审查标准还未出台,在缺乏具体标准的情况下,特别是对于争议的难点问题,在实际工作中难免存在一些理解不到位、执行不到位的情况。因此,我们媒体界希望政府监管部门尽快出台新法配套实施细则,从而确保新《广告法》更好的落实到位。
第三,希望共建公平有序的广告市场环境。目前国家工商总局已启用广告数据中心,利用大数据实现了四级广告监管机构实时监管各地广告市场,体现了监管技术的先进性、科学性、高效性。我们希望广告监测大数据能够加快技术革新,尽快实现对包括网络广告、手机短信广告在内的各类媒体广告活动的统一监测,让违法广告没有避风港,全面净化整个广告行业,维护公平有序的广告市场环境。
第四,希望加强新《广告法》的宣传释义工作。新《广告法》实施以来,网上流传着一些过度解读版本,在娱乐大众的同时也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广告行业的恐慌。捕风捉影、过度解读,不仅削弱了法律的权威性,而且影响了广告行业发展的方向性。我们呼吁各类媒体及时配合政府监管部门普及传播官方发布的权威解读,帮助社会各界正确、理性认识新《广告法》,维护法律尊严,促进法律实施。
第五,希望加强对媒体广告从业人员的培训。政府监管部门和行业组织对电视媒体开展的多次培训,都令我们受益匪浅。希望监管部门能够组织更多的专业培训,帮助媒体广告从业人员提高对新《广告法》的理解水平和执行能力。
最后,我也代表电视媒体郑重表态,我们将以落实新《广告法》为契机,履行媒体广告的社会责任,为中国广告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